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工作绩效/职能考评(以下简称考评)是指用系统的方法、原理,评定、测量协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。
第二条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、薪酬管理、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。考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,以达到协会的经营服务目标,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未来成就感。
第三条为提高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,协会采用综合考评方法(详见附件《工作绩效考评方法》)。
第二章 考评的原则和比值
第四条协会考评遵循一致性、客观性、公平性和公开性原则。
4.1 一致性: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,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,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;
4.2 客观性: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,避免由于光环效应、新近性、偏见等带来的误差;
4.3 公平性: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;
4.4 公开性: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。
第五条协会对所有员工实行工作绩效考评,对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还要实行工作职能考评,会员部实行特殊岗位考评,各岗位考评为标准工资(工龄工资除外)的具体考评比值如下:
序号 |
岗位名称 |
工作绩效考评比值 |
工作职能考评比值 |
备注 |
1 |
一般员工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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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会员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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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E经理(一级)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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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E经理(二级) |
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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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E主管(副) |
50% |
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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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E主管(正) |
50% |
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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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管理岗位 |
管理岗位(副) |
30% |
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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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岗位(正) |
30%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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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领导岗位 |
领导岗位(副) |
30%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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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岗位(正) |
30% |
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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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考评的内容和分值
第六条工作绩效考评
6.1主要是根据岗位职责(详见会长办公会通过的《日常办事机构设置方案》)和临时安排的其他重要任务要求,考核和评价员工完成工作的主动性、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6.2 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、工作质量和团队合作,根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,设计《工作绩效考评标准(表)》,总分值为100分[岗位工作(60%)+工作品质(20%)+团队合作(20%)],按每月实际得分比发放效益工资。
第七条工作职能考评
7.1对协会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实行工作职能考评,主要考察各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的责任心和职能发挥。
7.2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工作规划、工作管理和责任心,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,设计《工作职能考评标准(表)》,总分值为100分[工作规划(30%)+工作管理(40%)+责任心(30%)],按每月实际得分比发放效益工资。
第八条考评程序
8.1员工对“岗位工作”和“工作态度”部分进行自评,自评不计入总分;
8.2.员工的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,具体执行考评程序;
8.3考评结束时,考评负责人须与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;
8.4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标准中具体规定。
第九条保密
9.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、被考评人、人事负责人、(副)总经理公开;
9.2 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;
9.3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报人事部存档。
第十条其他事项
10.1考评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人力部统一负责;
10.2考评分月度、季度和年底考评。
10.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(由人力资源部组织);
10.4各岗位的考评标准(实施细则)在本制度基础上,由人力部、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。
第十一第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。
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